潘高峰/文 孙绍波/画
上周,上海公安交警部门首次公布了上海违法停车最严重的十大路段和排名前二十名的“违停大户”。消息一出,全城哗然:排名第一的车辆“苏EMP591”今年以来违法停车次数高达186次。
警方公布“违停大户”,是为了彰显“严格执法,严格管理”的决心。前二十名今年违停总数超过2300次,也的确肆无忌惮,让人感到愤怒。但网友们对此的评论却仿佛击中了软肋:公布之后,准备怎么严惩?细细想来,好像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一时间,便没了下文。
其实,无论是排名第一的“186次”,还是紧随其后的“161次”、“151次”……都是极端的个例,在上海今年查处的400多万次违法停车中,也只占了很小的比例。相比这些“违停大户”,更多的是面广量大的普通驾驶人随手一“停”,让这座城市秩序被扰乱,平添了拥堵。
我想,这些司机在违停时,可能并不嚣张跋扈,很多人可能遇到了停车难题,在遍寻不着车位或是急切时图了个方便,心怀侥幸地“违停”了一次两次。他们可能会想:运气好,不会被贴单,运气不好,也就自认倒霉。在他们眼里,违停不好,却也没什么大不了,也就和行人乱穿马路一样,是陋习,但仅此而已。
的确,中国过快进入汽车社会,却没有来得及培养出应有的礼仪和素养。很多人在参与道路交通时,习惯以自己为中心,总是为了自己方便,却很少想到会给他人带来不便。于是便有了各种各样的交通陋习:乱开大光灯、随意变道、争道抢行、路口拖尾巴、斑马线上不让行人等等。但如果仅仅将这些当成陋习来看,就过于轻描淡写了,因为这早已不仅是素质问题,而是违反了法律。
时至今日,很多人甚至部分媒体还在用“违章停车”这个词。其实,从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付诸实施之后,“违章”就已经变成了“违法”。章与法,前者是规章、条例,后者是法律。这不是文字游戏,从条例到法律的演变,是我国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过程。
不到一年的时间,一个城市400多万起违法停车,可谓将一部法律践踏得体无完肤,放眼全国,这个数字想必更加庞大。上海的机动车保有量不过300多万,当一个城市机动车驾驶人的主体陷入集体违法的怪圈,就像之前被热议的“中国式过马路”一样,在素质之外,我们不得不思考更多。
在很多人眼中,违法停车只罚款不扣分,惩罚力度过轻,是产生大量违停的重要原因。我想,这肯定是其中一个原因,但不是全部。市委书记韩正在此前的一次交通调研中曾说过,良好的交通秩序是管出来的,可谓切中了问题要害。从根本上说,长期在交通管理中,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才是如今违法停车治理积重难返的源头。上海警方此次提出“严格执法,严格管理”,想必也是看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
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法治的尊严,也在于执行。现在谈到严格执法,很多一线警察有畏难情绪:警力不够,管不过来。这是客观原因,但却有点因果倒置。我们必须看到,无论是行人闯红灯,还是司机乱停车,无论是“法不责众”的心理,还是“也许不被贴单”的侥幸,都是果,而非因。这些年来,上海进行过无数次违法停车的整治,效果却十分有限。究其原因,恰恰是这一次次运动式的执法,消解了法律的尊严,让人们有了“避过风头”海阔天空的错觉。如今,我们必须用长期的、艰苦的、一以贯之一视同仁的严格执法,来重塑法律的尊严。
站在这个角度来看,警方公布的“违停大户”也有了标本意义。人们都在关注,下一步,会怎么办?对于这些“街霸”,我们难道就没了办法?可能从目前来看,这些人的确钻了法律的空子,对他们缺少严格惩治的办法。但如果能够以此为契机,完善法律,堵上漏洞,创新执法,让每个违法者都付出应有代价,让每一次法律实践,都充满尊严,公布“违停大户”才有了真正的意义,而不是饭后的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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