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说明:现行交规“记分”图示(图片来自网络)
【新民网讯】据解放日报报道,近日一则,今年4月1日驾照新规开始实行”的消息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渠道热传。记者调查发现,这一所谓“新规”不论从实施时间还是具体内容,均有不实成分。记者不仅对此前数度“回潮”的所谓“新交规”即将实施的传言进行辟谣,还分析了一些根深蒂固的交规谣传。
不实信息以讹传讹时日已久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款50元”。这一看似正确的“交通法规”,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目前我国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中,与机动车驾驶人“记分”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仍沿用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该“规定”中与安全带直接相关的内容,只有一条,即“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应一次记2分。对副驾驶是否应系安全带,“规定”中并无明确要求。网传关于驾驶员“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款100元”也为不实信息。
“记分”和“罚款”分属两部法规
前述一些不实信息中,还提到了具体的罚款金额。这其实并非《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所涉及的内容,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具体规定。这部法律已经历了二次修订,最新版本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
关于如何使用安全带,这部法律的规定是:“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乘车人违反该项规定,“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驾车人违反该项规定,“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由此看来,网络传言中关于驾驶员和副驾驶座位乘坐人不系安全带的罚款金额,符合法律规定。
实际上,机动车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否则都是违法行为,只是其中一些情况不记分而已。本市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乘人员,切勿因为不记分而违反交通法规。
“未成年人不得就坐前排”仅系地方法规
“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人员乘坐的,记6分,罚款300元”,也是近期传言中较为吸引眼球的一条。然而,我国现行交通法规,并未对副驾驶乘员的年龄作出任何限定。
一直以来,未成年人交通事故伤亡率始终被社会各界和相关立法机构所重视。我国各地相继以地方法规的方式,明确限制未成年人在机动车前排就座。比如广东省早在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公民应当注意未成年人的乘车安全,不得将未成年人单独留在机动车内,不安排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机动车副驾驶位置”。河南省也于2010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类似规定。
而上海则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其中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不得安排其坐在副驾驶座位”;此外,“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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