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林志颖最近在其微博上推销自己公司的某保健品。来源:林志颖新浪微博截图
图说:方舟子再发博文评论“爱碧丽生物科技”的声明,批其无照经营。来源:方舟子搜狐微博截图
【新民网•独家报道】昨天(11月25日),方舟子在其微博发布了名为《台湾艺人林志颖在大陆推销假保健品的真相》的博文,引起关注。对此,遭方舟子“炮轰”的“爱碧丽生物科技”昨晚连发多条声明回应称,该公司确为林志颖创立,同时指出爱碧丽公司在台湾及上海均已申请注册,在台湾登记注册成功,而上海的公司正在申请流程中,因此上海工商局网站上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
今天(26日)上午,方舟子再发博文评论“爱碧丽生物科技”的声明,批其无照经营。方舟子博文中写到,“上海的营业执照,‘爱碧丽’公司说是正在申请流程中,也就是说还没有拿到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就开始营销、招商,已在天猫上卖出了480件产品近50万元,这不是无照经营是什么?”
新民网记者了解到,在上海工商局网站上确实查询不到爱碧丽生物科技公司。对此,业内人士回应,公司在外省市注册是可能的,况且产品是上海葡萄王企业有限公司代工生产。由于爱碧丽产品目前在天猫销售,属于所在辖区浙江管理。目前从该网页内容来看,并未发现明显漏洞和问题。(新民网记者 萧君玮 沈文林)
“爱碧丽生物科技”昨晚发布声明全文:
针对今天网络上对于本公司的质疑,在此发表立场声明。
1、爱碧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碧丽公司”)确为林志颖先生所创立。
2、爱碧丽公司与上海葡萄王企业有限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双方共同研发、生产与销售“爱碧丽”品牌商品。
3、爱碧丽公司在台湾及上海均已申请注册,在台湾已登记注册成功,同时,上海公司已在申请注册,因公司注册正在申请流程中,因此工商局网站上,尚未登录其相关资料,并不是误传的非法公司。
4、“爱碧丽”品牌商品均按严格标准生产制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对于产品品质我们将层层把关。
感谢消费者对于“爱碧丽”品牌的关注和支持,也希望大家给予更多有价值的意见。
爱碧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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