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新民网】广受社会关注的五角场两处占道小吃亭,究竟背后有无“保护伞”?经过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连日来走访调查,目前尚未发现有收“保护费”和执法管理人员提供“保护伞”的情况,摊贩交给郭某及其姐的2000元和2800元为亭子租金。昨晚,杨浦区政府向记者通报了详细调查结果,并表示将采取三项措施整治违法占道的固定摊位、整顿城管执法队伍。
根据杨浦公安及有关部门调查,新闻报道中提到的“老四”确有其人。“老四”原名郭井才,黑龙江人,家中排位第四,肢体残疾,来上海治病,后在杨浦租房居住。报道中提及的国年路政肃路(复旦大学对面)的违规占道点原为书报亭,郭井才于2008年向东方公司租用做书报生意。2012年书报亭拆除后,郭又联系“巾凯公司”在该处搭建一亭子用于代收公共事业费。2012年5月,“巾凯公司”倒闭后,郭将亭子私自转租他人做肉夹馍生意,每月租金2000元(有租赁合同)。另一个武川路财经大学西门的违章亭,由“老四”的姐姐郭淑芹和丈夫(均为残疾人)违章搭建,开始是自己卖饮料,后来转租给他人做早点生意,每月收取租金2800元。
根据公安部门走访调查、询问相关人员,目前尚未发现有收“保护费”和执法管理人员提供“保护伞”的情况。之前有媒体报道提及所谓“6000到8000元‘保护费’”不存在,实为当事人郭井才和其姐姐郭淑芹将承租或违章搭建的门面转租他人所收取的租金,金额分别为2000元和2800元。
有关部门的调查包括四个方面:据当事人郭井才陈述,为吸引他人租赁其摊位,他曾多次向他人夸海口“能搞定工商”,在公安机关的询问中,郭称自己与城管、工商等部门管理人员从未有过经济往来;摊位承租人承认,为避免竞争,防止他人抬价承包摊位,便向他人声称租金为每月6000至8000元;据区城管大队勤务科科长(原五角场街道城管中队中队长)马继良等人反映,2012年城管中队在取缔武川路财经大学西门摊位时遭到郭淑芹夫妇强烈反抗,考虑到二人均系残疾人,故一直未予强行取缔;通过询问周边其他摊主,均表示没有缴纳保护费的情况。
为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杨浦区下一步立即采取三项具体措施:
——全区各街道镇、相关职能部门,三天之内对辖区内所有违法搭建的固定摊位占路经营情况进行排查,对群众有反映、影响交通和市民出行的立即拆除。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对城管执法队伍加强整顿管理,对所有城管执法队员分期分批开展培训,强化规范执法行为。
——整个整改过程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主要媒体、市有关部门参与整个过程,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社会。(记者 邵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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