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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社局:当月申报次月缴费,不存在退还2月份社保费的问题 | 疫情防控发布会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陆梓华,蔡骏     编辑:沈佳灵     2020-03-10 14:34 | |

新民晚报“上海时刻”出品

  【新民晚报·新民网】今天下午2时,上海市政府举行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费予清,市医保局副局长张超,市财政局副局长金为民,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尹欣介绍上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情况。

新民晚报记者 王凯 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费予清解释,本市社保费征收实行的是“当月申报,次月缴费”,单位2月份应缴纳的社保费将在3月份进行申报缴纳,因此不存在退还2月份社保费的问题。本市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政策刚刚出台,企业划型工作将有序开展,社保信息系统也将抓紧调整完善。为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市社保中心已采取措施,在相关配套工作完成以前,暂缓企业社保费的申报缴纳工作等相关配套工作完成以后,再办理企业非减免部分的申报缴纳,最大程度方便企业。

  市人社局也再次提醒各参保单位知晓,留心关注后续公告、通知,待本市企业社保费申报缴纳工作恢复后,按规定及时申报并足额缴纳。

  (新民晚报记者 陆梓华 见习记者 蔡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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