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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隐蔽恶劣但维权难 中消协今年将推动预付式消费立法来化解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见习记者 潘子璇     编辑:高飞     2019-03-15 10:06 | |

  【新民晚报·新民网】中消协今天在京发布了由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协助整理的《预付式消费舆情报告》,显示预付式消费领域出现隐蔽性、恶劣性和群体性新变化,但预付式消费维权难。中消协表示,今年将和各地消协重点推出四项举措,努力化解预付式消费难。

  预付式消费三大新变化

  隐蔽性:预付费与金融信贷捆绑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一直是维权热点,横跨众多行业,监管难、维权难,群体性消费投诉多发。特别值得警惕的是,2018年预付式消费与金融信贷捆绑叠加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相对突出。在装修房屋、美容整形、教育培训等消费领域,一些经营者在宣传时,把自己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描述得十分美好,并有意淡化贷款的压力,甚至以无息贷款作为吸引。消费者通过经营者推荐的金融机构贷款、预付高额费用后,往往难以察觉相关风险,直到商家不履行承诺、服务缩水、甚至关门跑路时,才发现金融信贷条约中含有各种高额违约条款,消费者对服务不满或者享受不到服务时,仍需继续偿还金融贷款,造成消费者维权困难,权益受损。

  恶劣性:恶意诈骗行为屡现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领域的恶意诈骗行为也屡次出现。广州警方端掉的一宗涉及多所高校学生被骗的合同诈骗案,受骗人数达400余人,4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经查,该公司向在校大学生出售就业培训课程,承诺高薪就业的前景,并以“培训贷”的形式实施诈骗。然而,该公司没有教育部门批准的手续,所谓的“讲师”也没有任何资质,核心“讲师”都是高中毕业,凭借自身的经验,自编整理一些教程,开展培训。加油消费领域,采用商城三级分销模式的某油卡俱乐部、利用油价差价补贴的某储油卡、宣称加油卡消费“全额返还”的某加油卡。不法加油卡经营者一般采用类似补贴的套路,许诺储值后有高额补贴回报,因无法兑现导致资金链断裂,最后演变成发起人卷钱走人的“庞氏骗局”。

  群体性:消费纠纷群体化

  预付卡发卡量不断扩大,预付式消费群体不断膨胀,一旦出现卷款跑路等情况,因涉及人数众多,预付费数额巨大,往往引发群体性投诉。此类事件消费者诉求不复杂,但由于商家经营主体变更、失联或无法经营,导致调解处理难度非常大。

  预付式消费维权难在何处?

  法律不完善

  目前,我国在预付式消费管理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有所规定,但比较原则;《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等规章,由于法律层级较低,覆盖范围有限,惩处力度不足,难以有效解决现实问题;部分消费者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中虽有一些细化规定,但仅限局部地域,且由于缺乏上位法支撑,有些规定无法作出,亟需国家层面制定专门法律,明确和规范预付式消费领域的预收费主体资质、预收费规模限制、合同要求、预收资金管理、违法行为规制、相关法律责任等。

  信息不对称

  在一般消费活动中,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主要体现在商品和服务信息方面。但在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主体信息缺乏了解,尤其是经营者的资质、信誉、经营状况、财务情况等。大多数消费者选择时仅仅依靠经营者的对外宣传或是表面形象,比如经营场所、装饰装潢、员工人数、员工介绍等,来判断经营者的经营实力和商品服务质量,进而决定是否购买预付卡或者交纳预付费。由于各类信息分散,消费者对经营者信息的收集成本过高,难以全面了解和知情选择。

  监管存漏洞

  与预付式消费快速发展的状况相比,现行法律对预付式消费的核心问题缺乏具体规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一些部门规章对多用途、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做出了一些规定,但实践中,不具备发卡资质、不按规定发卡的情况仍然大量存在。特别是在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方面,对于小企业未设计资金存管制度,对于个体工商户发售预付卡未纳入管理,有关监管存在盲区。“小店老赖”现象十分突出,部分消费者遭受较大经济损失。

  失信成本低

  从某种意义上讲,预付式消费是一种信用消费。但目前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尚不完善,经营者卷款跑路后,由于查不到被诉方,消费者难以通过行政和司法方式有效维权。一些违法经营者因此有恃无恐,不断转移阵地,继续坑害消费者。特别是现行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规定仅为规章层级,对违法行为的最高处罚额度仅为3万元,制裁力度不足,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四举措化解预付式消费难

  加强法律理论研究,推动预付式消费立法。中消协将积极开展专题研究,立足各地消费维权实践,汇集专家和社会各方面智慧,研究提出立法建议,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对消费者整体利益的维护;促进强化行业自律,增强消费后评价约束。中消协将重点关注消费者反映突出的预付式消费领域,加强与相关行业组织沟通,推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或行业自律公约,探索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披露经营者失信行为,强化责任人违法追究。通过探索建立消费投诉公示制度,加快向政府有关部门推送经营者失信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预警,充分发挥信用对经营者的约束作用;关注重大、典型案件,推动开展支持诉讼工作。中消协和地方消协将积极推动预付式消费领域支持诉讼工作,为受害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帮助消费者依法维权,追究不法经营者责任,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制裁和遏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民晚报见习记者 潘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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