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图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等九部门13日发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方案提出,加大对食品功能声称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监管处罚力度,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宣称“包治百病”“补脑降糖”、利用“XX协会”行骗、伪装名医专家“忽悠”……一段时间以来,保健食品业虚假、夸大宣传事件接连曝光,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风险隐患加大。针对行业乱象,方案提出,严肃查处食品广告中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食品做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的,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由省级以上食药监管部门决定暂停销售该食品,并向社会公布;仍然销售该食品的,由县级以上食药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根据方案,将责令停止播出、下线,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方案提出,今年12月31日前,各地监管部门按照方案规定完成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和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直至整改到位。
根据方案,国务院食安办将在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和行业组织,组织对重点地区检查。对发现市场混乱、治理措施不力的相关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和曝光。(原标题: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门: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
侬好上海由新民网出品
微信号:helloshanghai2013
吃喝玩乐、上海故事、同城活动
每天热爱上海多一点,
加入小侬家族就对啦!
新民晚报官方微信
微信号:xmwb1929
有用、有益、有趣
街谈巷议微信
微信号:xinminwangshi
街头访谈,麻辣点评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少儿英语教育论坛|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陆家嘴金融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0900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声明:
• 在本网站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美术设计、程序及多媒体等信息,未经著作权人合法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获得著作权人合法书面授权的,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使用时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民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 您若对稿件处理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新民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21-22899999 传真:021-62677454
邮箱:稿件处理 处理时间:9: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