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通知精神和部署,自2014年11月开始,本市组织开展了中央新闻单位驻沪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组成了中央新闻单位驻沪机构清理整顿联席会议。在中央新闻单位驻沪机构及其上级新闻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照文件精神,对自查自纠报告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处理意见。目前,中央新闻单位驻沪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已基本完成,相关情况公告详见本报今日第11版。
根据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批复:人民日报上海分社、新华社上海分社等59家新闻单位驻沪机构保留,中新社浦东支社等34家新闻单位驻沪机构撤销,证券时报上海记者站等6家新闻单位驻沪机构并入其上级新闻单位驻沪机构,团结报等10家新闻单位驻沪机构被要求整改。
根据清理整顿结果,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将对保留的中央新闻单位驻沪机构进行重新登记,并发放《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登记证》;向被撤销驻沪机构的中央新闻单位送达撤销决定书;督促被要求合并的驻沪机构在3个月内将机构、人员、采编业务全部并入接收机构;要求需整改的中央新闻单位驻沪机构严格按文件规定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验收合格后予以重新登记,到期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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