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民头条 > 新民社会 > 正文

入境人员违反14+7管理措施将被严惩 | 疫情防控发布会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郜阳     编辑:尹尚胜男     2022-01-13 20:35 | |

  新民晚报“上海时刻”出品

  新民晚报记者 陈炅玮 摄

  【新民晚报·新民网】在第110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副局长曾群表示,上海自实施14+7的管理措施以来,绝大多数入境人员都能自觉遵守,在此向大家的配合表示感谢。对极个别违反规定的,我们将依法依规采取严肃惩戒措施,追究相关责任。

  一是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配合国家和本市依法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是进行失信惩戒。根据《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入境人员违反居家健康监测规定的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三是曝光违规行为。定期通报违反本市居家健康监测的负面典型,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社会舆论督促相关人员做好自律管理。

  曾群也呼吁在沪落实14+7措施的相关人员,一定要积极配合本市防控政策,大家一起守护城市安全和市民健康,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新民晚报记者 郜阳)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