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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改委:到今年6月30日,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 | 疫情防控发布会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陆梓华     编辑:倪彦弘     2020-03-15 14:15 | |

  【新民晚报·新民网】在今天下午2时举行的市政府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市发改委总经济师俞林伟介绍,进一步支持本市工商企业复工复产复市。上海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政策惠及面广、降价力度大,可降低相关企业用电、用气成本近20亿元。相关文件可在市发改委网站查阅,主要内容包括:

  一、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价格政策。政策惠及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所有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用户,受益电力用户约75万户。电网企业在计收电费的时候,统一对这些电力用户按照原有到户电价水平的95%进行电费结算,即电费降5%,该政策从2月1日执行至6月30日。

  二、实施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2020年2月7日到6月30日,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的企业,放宽容量电费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期限;为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放宽实际最大用量的限制;疫情防控直接服务的医疗场所等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三、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政策惠及本市所有非居民用户(受益天然气用户约13万户)。在全额传导上游降价空间的基础上,加大了本市降价力度。降气价政策分两个阶段实施:旺季期间(2020年2月22日至3月31日),一般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降低10%。淡季期间(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一般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降低5%。其他非居民用户如实行季节性价格政策的,天然气销售价格也根据淡、旺季进行不同程度的降价。

  除此之外,本市将免收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电力业扩工程费用,2020年2月1日到6月30日,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等申请新装、增容和变更用电,免收业扩工程费用。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开通防疫保障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全力确保供电、供气,优化提升服务。

  【相关链接】

  凡属于本次降气价政策覆盖范围的企业,无需申请,可直接享受降气价优惠。电价方面,电力用户2月份的账单已出,电力公司将在下一期账单中扣减2月份电费降价部分。对于两部制电价支持政策,用户可以到市电力公司营业窗口申请办理。

  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应按照相关规定,将本次降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终端用户。

  对于实际执行中发生的问题,用户可以咨询供电、供气公司。上海电力公司热线电话为95598,上海燃气热线电话为962777。

  (新民晚报记者 陆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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