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民头条 > 新民社会 > 正文

应急管理部:立即开展隔离观察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 疫情防控发布会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驻京记者潘子璇     编辑:高飞     2020-03-12 15:47 | |

  【新民晚报 新民网】今天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稳定市场秩序、防疫药品器械审批、排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等举行发布会,应急管理部安全基础司司长裴文田表示,针对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和当前暴露出来的短板,应急管理部立即开展隔离观察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风险的,提醒地方政府立即停止使用,组织人员撤离,更换隔离场所。强化定点医院等涉疫场所安全防范,开展“一对一”安全服务,指导健全责任机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对涉疫场所点对点前置救援力量,实行“零距离”监护。

  裴文田表示,将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全面开展改扩建建筑物、老旧危房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深化危化品、矿山、道路交通、城市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扎实做好重大事故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有效的应对。(新民晚报驻京记者 潘子璇)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