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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发布会 | 复工复产过程中一些困难群众和农民工需要获得法律援助该怎么办?司法部回应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驻京记者 潘子璇     编辑:韦嘉维     2020-02-26 11:35 | |

  【新民晚报·新民网】复工复产过程中一些困难群众和农民工需要获得法律援助,应该通过哪些渠道获得?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在今天上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调整服务模式,为复工复产企业困难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主要围绕三个方面:

  一是倡导网上办、线上办,尽量引导困难职工通过中国法律服务网、热线平台、微信公众号、APP这些线上的手段进行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有些省,像江苏、浙江、山东、四川等,指导申请人通过微信的方式完成身份信息和案件材料传输,当天就办好审批手续,当天把有关案件材料传输给律师,都在网上做。中国法律服务网从去年以来开通了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从1月19日以来,我们接到农民工欠薪求助的法律咨询、讨薪咨询440件,问题反映229件,我们都及时进行了处理。针对现在疫情期间看守所“会见难”问题,我们对值班律师、承担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采取远程视频、电话,有的地方是用“学习强国”远程视频方式,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律援助,解决特殊时期同被告人怎么见面的问题。

  二是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有些确实不能通过网络提供申请,我们就采取预约服务,通过电话、网络预约方式服务,有些紧急情况,采取上门服务。对于确实需要当面提交的,我们开通绿色通道,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对于有些特殊情况,像诉讼时效即将届满,有些需要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我们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三是适当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广东、山东等地把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放宽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疫情无法提供困难证明的职工,采取书面承诺的方式来申请;因疫情原因造成企业的关停减员、商铺经营受损、停发工资等导致群众生活困难的,我们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信息共享和衔接协作机制,明确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的人员范围,免予对他的经济困难情况进行审查。(新民晚报驻京记者 潘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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