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骑行共享单车而遭遇意外事件,谁来埋单呢? 来源:网络
【新民晚报·新民网】共享单车大批出现,给人们出行带来了便利。不过,有人因骑行共享单车而遭遇意外事件,谁来埋单呢?
骑行意外发生多起
发生意外,不只是在一座城市,也不只是一种品牌共享单车——
* 2016年12月13日,四川成都市民李浩(化名)在细雨中骑摩拜单车回家时突然滑倒,致使右小腿骨折;
* 今年2月15日,福建厦门市民叶女士骑上ofo单车才3分钟,就在一段斜坡处飞出车外,重重摔在路沿石上,造成鼻骨骨折和右眼球挫伤,缝了十多针;
* 5天后,湖南长沙市一个5岁左右小男孩在小区门口玩一辆没有解锁的ofo单车时,右手手指不慎卡在齿轮和链条之间,痛得哇哇大哭;
* 2天后,浙江杭州市民吴先生在骑小鸣单车时,就在刹车避让老人一瞬间,车把突然往前、往下翻转,他被牵着向前扑倒,手肘着地。经医院诊断,手脚多处软组织挫伤,医嘱静养,但当晚在家中又突发了脑梗。
经营方介入处理
出现意外后,共享单车经营方往往都在第一时间派人赶赴现场善后处理。如小鸣单车公司将杭州吴先生送医后为其垫付了1万元医疗费;ofo单车愿意对厦门叶女士全额理赔,并启动了相应保险理赔程序。
但并不是所有意外,都能像ofo单车对叶女士一样圆满处理好。
如吴先生至3月11日时的医疗费就达到了2万元,他说当天骑前对车座、车把、脚蹬等关键部位做过大致检查,没看出问题,出事后应该由小鸣单车公司担全责。小鸣单车公司在付完1万元后则称,单车抽检都是合格的,吴先生骑的车可能是受到人为损坏,车把才会松动,如想再要款,就需走法律途径。
首起索赔案被受理
还真有因骑共享单车走上法律途径善后的案例,这样的案例已被北京朝阳法院受理,这是共享单车首起索赔案。
31岁的北京市民冯先生在起诉书中称,今年1月28日21时左右,他骑ofo单车不到100米就遇到下坡,下坡中单车刹车突然失灵,连人带车失控摔倒,当时面部着地,牙齿当场折断5颗、缺损1颗,唇部、面部均受伤严重,经诊断为上下唇内外及面部挫裂伤,鼻梁骨折。
冯先生认为,ofo单车应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应保证产品不存在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运营过程中亦应做好维护保养检修工作,保障使用者人身安全。他要求ofo单车经营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2万元。
本案审理结果怎么样?ofo冤不冤?因尚未审理,暂时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共享单车的经营者可能早就想到了种种意外,都为用户买了用车保险。
律师支招追责思路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星海律师认为,在注册共享单车账号后,支付费用,扫二维码骑行共享单车的行为,都与共享单车的公司存在了租赁法律关系。所以共享单车的拥有者作为出租方,应该保证其出租的产品质量达到法定标准或者合格使用标准,应尽到审慎管理及维护的义务。如果因为共享单车产品质量问题或者本身的设计缺陷而造成消费者发生事故的,经相关部门司法鉴定后,共享单车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共享单车产品质量问题或者本身的设计缺陷而造成消费者发生事故的,共享单车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超星海律师建议,关于骑行共享单车出现人身伤害或交通事故的,按照以下思路进行处理——
非单车事故:如果是共享单车使用者与他人或者与其他车辆产生的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由共享单车使用者与对方按照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责任。共享单车使用者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分不同种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是因为共享单车使用者自己违反交通法规或者使用不得当造成的责任或者损失,由共享单车使用者自行承担责任。在共享单车使用者与交通事故相对方划分好责任并赔偿完毕后,如果是因为共享单车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者是事故引起的主要因素的,由共享单车所拥有的的公司向共享单车使用者赔偿。
单车事故:如果是共享单车使用者的单车事故,依据以上原理,如果共享单车使用者自身问题造成事故,自己担责;如果是因为共享单车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者是事故引起的主要因素的,由共享单车向共享单车使用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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