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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网·最新报道】随着元旦春节假期临近,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继续以最严标准、最严要求、最严措施,继续加强对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侦查打击力度。新民晚报新民晚报记者从普陀警方处了解到,12月5日14时50分许,普陀公安分局石泉路派出所接“110”报警称,铜川路188弄小区内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处置。据了解,这也是今年进入年底后,烟花爆竹首起违法燃放事件。
据普陀警方介绍,刚刚搬到铜川路188弄某户的王先生,请多名人士在家中做法事,法事结束后其中有人员持烟花爆竹在小区内燃放以图吉利,并离开了现场。王先生告诉民警,当时他告知这些人上海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却被以少量燃放并不碍事,王先生也没有坚持,这让他后悔不已。
随后,民警并未因为燃放者本人已身处外地就放弃处罚,民警按照“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标准,横跨百里连夜赶赴昆山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抓获。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普陀警方最终对违法嫌疑人处以一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上海警方表示,为加强烟花爆竹的管控查禁,公安部门将全面排查打击运输、储存违法行为,通过各种渠道收集违法线索,加强道口设卡检查和拦截临检,掐断非法运输线路;加强对非法储存案件多发、易发区域的排摸检查,努力杜绝非法储存行为;对于各类违法燃放行为,将依托110接处警工作及时到现场处置,并依法从严查处。(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戴天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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