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新民网】冒用他人驾驶证代人记分,最终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日前,闵行公安分局查处上海首例代人处理交通违法记分案件。
8月初,闵行公安分局督察支队接到一个来自安徽蚌埠的投诉电话。投诉人常某称:其本人持有的驾驶证在审证时发现因交通违法被记12分。其中,今年3月21日在上海因车辆未按时年检被记3分,而常某本人在当时并未到过上海,也没有沪籍车牌的奥迪轿车。办案民警为闵行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陈某,常某诉民警处罚不公。
到底是民警办案不公,还是案件另有蹊巧?必须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给双方当事人一个明确的交代。
由于接到投诉时距处罚当时的时间已经超出了视频监控资料的保存范围。已经无法查阅当时处理过程的情况。据当事办案民警回忆,当时前来接受处罚的人自称为常某,且相貌与证件照片极为相像,口音也与证件所显示的地域相同。那么,到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罚的到底是谁?唯一的线索就是从涉案车辆入手。经查,该车辆属上海一家服装公司所有。于是,办案民警找到该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某。据王某陈述公司确有该车汽车,公司将该车专配给员工李某使用。调查中李某交代,因其驾驶的奥迪车在车辆年检时被发现超过年限,要接受罚200元记3分的处罚。于是他找到了平时经常做车辆保养的汽车修理店,委托该店老板孙某帮其“搞定”。
8月9日下午,分局督察支队会同曹行派出所民警在莲花南路的某汽车修理店内将该店老板孙某抓获。到案后,孙某交代了受李某之托,利用在老家捡到的常某的驾驶证,代李某处理了车辆违法行为并获利400元,事后将冒用的驾驶证销毁的违法事实。
目前,常某驾驶证被冒用的3分记录已被消除,而李某仍然没能逃脱交通法规的处罚被记3分。孙某因提供虚假证言,影响执法机关办案被处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500元。(新民晚报记者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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