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用户服务条款

欢迎申请使用“新民”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以下简称“产品和服务”,或“服务”)。请您(下列简称为“用户”)仔细阅读以下全部内容。如用户不同意本服务条款任意内容,请勿注册或使用新民“产品或服务”。如用户通过注册程序并勾选“我同意”新民“用户服务条款”,即表示用户与“新民”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此后,用户不得以未阅读本服务条款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抗辩。

1、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新民”服务涉及到的“新民”产品和服务及相关软件的所有权以及相关软件的知识产权归新民晚报社所有。“新民”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按照其发布的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本服务条款的效力范围及于“新民”的一切产品和服务,用户在享受“新民”任何单独服务时,均应当受本服务条款的约束。当用户同意以单项服务要求的方式同意该单项服务的服务条款以及“新民”在该单项服务中发出的各类公告(下列简称为“单项条款”),在此情况下单项条款与本服务条款同时对用户产生效力。若单项条款与本服务条款存在同类条款的冲突,则在单项条款约束范围内应以单项条款为准。

2、服务简介

“新民”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和软件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用户提供各项产品和服务。

用户必须:

(1)提供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或其他上网设备。

(2)承担个人上网和支付与产品和服务有关的费用。

考虑到“新民”产品和服务的重要性及用户的自主选择,用户同意:

(1)提供及时、详尽、真实及准确的个人资料。

(2)不断更新注册资料,以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

除非另外,用户可授权“新民”向第三方透露其注册资料,否则“新民”不能公开用户的姓名、地址、电子邮箱、账号、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以下情况除外:

(1)用户要求“新民”或授权某人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渠道服务透露注册资料这些信息。

(2)相应的法律、法规、相关司法程序、行政程序要求,以及程序服务需要“新民”提供用户的注册个人资料信息。

3、服务条款修订

“新民”有权在必要时通过在网页上发出公告等合理方式修改本服务条款以及各单项服务的相关条款。用户在享受各项服务时,应当及时查阅了解修改的内容,并自觉遵守本服务条款以及该单项服务的相关条款。用户如继续使用本服务条款涉及的服务,则视为对修改内容的同意,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服务条款为准;用户在不同意修改内容的情况下,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条款涉及的产品或服务。

4、服务的变更与终止

“新民”始终在不断变更和改进服务。“新民”可能会增加或删除功能,也可能暂停或彻底停止某项服务。用户同意“新民”有权行使上述权利且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用户隐私制度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新民”的一项基本政策。所以,“新民”不会公开或透露用户的注册资料及保存在“新民”各项服务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新民”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况下是必要的: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包括在国家有关机关查询时,提供用户的注册信息、用户在网页上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

(3)保持维护“新民”的知识产权和其他重要权利

(4)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5)根据本条款相关规定或者“新民”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下, 用户知悉并同意:为便于向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新民”将在用户自愿选择服务或者提供信息的情况下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并将这些信息进行整合。在用户使用“新民”服务时,服务器会自动记录一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URL、IP地址、浏览器类型、使用语言、访问日期和时间等。为方便用户登录或使用服务,“新民”在有需要时将使用cookies等技术,并将收集到的信息发送到对应的服务器。用户可以选择接受或者拒绝cookies。如用户选择拒绝cookies,则用户有可能无法登录或使用依赖于cookies的服务或者功能。

6、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一旦注册成功成为用户,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可随时改变用户的密码和图标,也可以结束旧的帐户重开一个新帐户。用户应维持密码及帐号的机密安全,如果用户未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而对用户、“新民”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用户应当对此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用户同意: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有义务立即通告“新民”。

7、拒绝承诺保证提供担保和免责声明

用户明确同意使用“新民”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由用户个人承担。“新民”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承诺保证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新民”不承诺和保证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不承诺和保证,也不担保服务不会中止、或受中断或终止;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真实性、出错不做承诺和保证发生都不作担保;对“新民”拒绝提供任何担保,包括信息能否准确、及时、顺利地传送亦不做承诺保证。用户知悉并同意:理解并接受下载或通过“新民”产品和服务取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均取决于用户自由选择自己,并由其承担系统受损、资料丢失、以及因产品本身或服务内容引发的其他所有任何风险;“新民”对在服务网上得到的任何商品购物服务、交易进程、招聘信息、活动信息,均不承担担保责任都不作担保;用户不会从“新民”收到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意见或信息,“新民”也不会在这里作明确担保。

“新民”对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正当使用产品服务;通过“新民”购买商品或类似服务或进行交易;非法使用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等。

8、不可抗力条款

“新民”对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责任。本服务条款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法律法规或政府指令的变更,因网络服务特性而特有的原因,例如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故障、计算机或互联网相关技术缺陷、互联网覆盖范围限制、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因素,及其他合法范围内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9、有限责任

“新民”对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来自:不正当使用产品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类似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损害会导致“新民”形象受损,所以“新民”早已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10、禁止服务的商业化

用户承诺,非经“新民”书面同意,用户不能利用“新民”各项服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如用户有需要将服务用于商业用途,应书面通知“新民”并获得“新民”的明确授权。

11、用户管理

用户独立承担其发布内容的责任。用户对服务的使用必须遵守所有适用于服务的地方、国家、国际的相关法律、国家法规律、规章、条约、惯例等规定和国际法律。用户承诺:

(1)用户在“新民”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新民”的服务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得在“新民”的网页上或者利用“新民”的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a)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j)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k)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新民”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新民”的服务时还必须符合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用户需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新民”微博客服务。

(3)用户不得利用“新民”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a)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b)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c)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d)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e)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新民”的服务。

(5)用户不得滥用“新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新民”提供的服务发送垃圾信息,利用“新民”服务进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者合法利益的其他行为。

(6)用户应遵守“新民”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

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新民”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新民”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新民”相应等额的赔偿。若用户违反以上规定,“新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暂停或终止对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包括锁定、注销、删除用户“新民”帐号等措施。用户理解,如果“新民”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段第(1)条所列内容之一,依据中国法律,“新民”有义务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

用户使用“新民”电子公告服务,包括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和留言板等以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也须遵守本条的规定以及“新民”将专门发布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上段中描述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同样适用于电子公告服务的用户。

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新民”将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

12、保障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新民”全体成员的利益,承担由用户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其它人使用用户的电脑、帐号而产生的费用。用户或者使用用户帐号的其他人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而导致被侵权人索赔的,由用户承担责任。

如用户或其它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新民”的服务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独立承担侵权等法律责任。

如用户利用“新民”的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新民”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新民”接到通知后,因自身过错若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按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13、通知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知都可通过电子邮件、常规的短信或在网站、手机应用显著位置公告的方式进行传送。用户同意并知晓“新民”将通过上述方式之一将消息传递给用户,告知他们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他重要事情。

14、参与广告策划

在“新民”许可下用户可在他们发表的信息中加入宣传资料或参与广告策划,在“新民”各项服务上展示他们的产品。任何此这类促销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货物、付款、服务、商业条件、担保及与广告有关的描述等都只是在相应的用户和广告销售商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发生。“新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新民”没有义务为这类广告销售负任何法律一部分的责任。

15、知识产权内容的所有权

“新民”服务涉及到的“新民”产品和服务及相关软件的所有权以及知识产权归新民晚报社所有。所有在“新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软件、声音、相片、视频、图表等,以及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的所有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均属于“新民”或相关授权方,并受商标、著作权和其他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用户只能在“新民”或相关权利人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不得从事擅自复制、改编、传播、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或抢注商标等侵犯“新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新民”所含服务中,无论是用户原创或是用户得到著作权人授权转载的内容或作品,用户上载的行为即表示授权意味着用户或用户代理的著作权人授权“新民”对上载作品享有不可撤销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展览权及相应永久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等权益,但用户或原著作权人仍保有上载作品的著作权。因用户上载的内容或作品引发的和第三方的包含但不限于著作权侵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纠纷,包含但不限于肖像权和隐私权在内的人格权纠纷,均由上载用户自行对外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16、法律

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且排除一切冲突法规定的适用。

如出现纠纷,用户和“新民”一致同意将纠纷交由“新民”所在地法院管辖。

因本协议引发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当提交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7、未成年人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18、“新民”所含服务的信息储存和安全及信息发布的限制

“新民”所有服务将尽力维护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服务中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发布的信息)删除或存储失败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我们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本服务条款的要求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本服务条款的规定或被第三方举报存在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或违反法律规定的嫌疑,“新民”有权断开信息发布连接或中断该用户对其“新民”注册账号的服务。

在“新民”所含服务中,无论是用户原创或是用户得到著作权人授权转载的作品,用户上载的行为即意味着用户或用户代理的著作权人授权“新民”对上载作品享有不可撤销的永久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但用户或原著作权人仍保有上载作品的著作权。

19、其他

(1)“新民”不行使、未能及时行使或者未充分行使本条款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新民”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2)如本条款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服务条款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且具有约束力,“新民”及用户均应尽力使该条款设定的本意得到实现。

(3)本条款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作为解释本条款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