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讯】执行“黑名单”发“威”,为节前的法院执行工作助力一把。2014年1月24日下午,一名被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朱某来到上海一中院,主动要求履行判决义务。从其信息被录入“黑名单”到主动履行义务,前后不过半月,执行“黑名单”威慑力显现。
申请人广东奥飞动漫公司与朱某之间的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于2013年4月12日在上海一中院宣判,朱某需为自己的侵权行为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8,000元。判决生效后,朱某并未履行义务,奥飞动漫公司遂于2013年11月1日向上海一中院申请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经承办法官多方查找,不但未找到朱某名下的任何财产,也未寻获其行踪,使得执行一度陷入停滞。一中院遂根据年前最高法院公布实施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依法将朱某的相关信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上报。2014年1月9日,朱某的相关信息经由最高人民法院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栏中统一公布。
1月23日,被执行人朱某即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主动履行全部义务,希望能将其相关信息从“黑名单”删除。原来,由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经公布,即自动与全国金融机构等进行对接,朱某因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榜上有名”,使得其赴银行办理业务受阻,这才让原本不把法院判决放在心上的朱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不履行法院判决还可能令其在其它领域处处受阻。悔不当初的朱某赶紧主动联系法院,请求履行义务,以期尽快抹去上述诚信“污点”。2014年1月24日下午,朱某亲赴法院交付了全部应付款项,案件亦就此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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