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晶陶/文
撞倒行人、弃车逃逸,造成行人肋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这是发生在深圳的一起共享单车肇事事故。最近,深圳交警部门通报,嫌疑人已经被找到。
这起事故,有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根据交警部门通报,嫌疑人是“在福田区深南大道人行道由东往西行驶至深圳人才园公交站台路段时”,与行人发生碰撞并致其摔倒的。如今,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是比较常见的现象。这当中的安全隐患,始终是让人不得不担心的问题。尤其是一些骑行者速度较快,一旦发生碰撞,很可能发生类似深圳这起事故的结果。
另一个“看点”,则是责任认定问题。骑共享单车发生事故,除了肇事者,共享单车企业需不需要承担责任?据初步调查,嫌疑人称,5月27日在某地铁口看见一辆未上锁的ofo共享单车就开始骑行,发生事故后逃逸。ofo曾向交警表示,该车辆在事发当日没有正常开锁记录,车辆是肇事者通过非正常手段骑行。这是车辆本身的设计缺陷,还是使用者不规范行为造成?会不会构成影响责任认定的因素?此外,交警部门还发现,涉事车辆的制动系统存在安全隐患。这与事故发生又有没有因果关系?
事故本身之外,取证过程中的一些细节也值得探究。深圳交警官方微博曾在通报中称,涉事共享单车企业拒不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ofo回应媒体称,虽然与警方有沟通上的误解,但还是在事发当天提供了所需数据。交警部门则表示,6月6日,ofo提供了一个事故声明的截图,6月7日民警前往企业调查时,ofo才提供了事故发生前一天肇事车辆的使用者信息。一方面,警方调查,企业理应积极配合;另一方面,企业有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的义务,警方亦有遵守相关程序规定进行取证的责任。这件事的原委如何,需要进一步的信息公开。
遍布街头的共享单车,出现交通事故,恐怕是难以避免的。那么,如何处理,尤其是如何对待其中出现的新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希望相关部门能认真处理这起事故,为类似事件提供一个范例。
侬好上海由新民网出品
微信号:helloshanghai2013
吃喝玩乐、上海故事、同城活动
每天热爱上海多一点,
加入小侬家族就对啦!
新民晚报官方微信
微信号:xmwb1929
有用、有益、有趣
街谈巷议微信
微信号:xinminwangshi
街头访谈,麻辣点评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少儿英语教育论坛|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陆家嘴金融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0900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声明:
• 在本网站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美术设计、程序及多媒体等信息,未经著作权人合法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获得著作权人合法书面授权的,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使用时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民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 您若对稿件处理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新民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21-22899999 传真:021-62677454
邮箱:稿件处理 处理时间:9: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