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衔接过渡期
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并要求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治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
在脱贫地区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加大对脱贫县乡村振兴支持力度。
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稳定种粮农民补贴,让种粮有合理收益。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
打好种业翻身仗
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深入实施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实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中央和地方共同加大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2021年建设1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
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
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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