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民头条 > 新民社会 > 正文

山东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惠从冰受贿案一审公开开庭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卜春艳     2021-12-01 15:10 | |

  记者今天(12月1日)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21年12月1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惠从冰受贿一案。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惠从冰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下半年至2020年6月,被告人惠从冰利用担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山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委员、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案件诉讼、执行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13万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惠从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惠从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社会各界群众1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