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民头条 > 新民社会 > 正文

教育部在12地建立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来源:新民晚报     编辑:卜春艳     2021-10-18 14:16 | |

  教育部网站截屏

  教育部网站10月18日消息: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部署在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成都市、河北省廊坊市、山西省长治市、江苏省常州市、浙江省金华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三明市、湖北省宜昌市、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山东省诸城市等12个省市区建立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十三五”以来,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基础教育圆满完成历史性收官交账任务,人民群众“有学上”问题已基本解决。面向“十四五”,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愿望日益强烈,特别是中央部署“双减”之后,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已成为基础教育面临的最紧迫最核心的重要任务。建立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重要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基础教育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全国教育大会以来,中央印发的关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等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探索深化综合改革,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涵盖了省级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地级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级市等,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据悉,各实验区都以党委、政府或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专门印发了方案,提出了具体的改革实验内容和举措。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实验区进行调研,指导推动实验区围绕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双减”等重大任务,不断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并定期组织交流研讨,总结凝练实验成果,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发挥好示范效应,进一步推进深化全国各地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