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闭商丘市个体诊所的通告
(2021年第11号)
为进一步织密疫情防控网络,彻底阻断疫情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商丘市疫情防控需要,现就关闭商丘市个体诊所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8月14日8时起,商丘市所有个体诊所一律关闭,不得接收任何病人和出售药品。
二、所有药店、发热门诊要充分发挥哨点的作用,发现发热病人就地隔离并立即报告。
三、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核查停诊情况,一旦发现未按照通告要求贯彻落实的,立即关停并严肃处理。
四、营业恢复时间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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