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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公益主题餐厅拒绝导盲犬入内,你会介意和导盲犬共处一室用餐吗?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董怡虹,黄于悦     编辑:沈小栋     2021-07-27 14:40 | |

  新民晚报“上海时刻”出品

  对于视力残障人士来说,导盲犬可谓是他们的“第二双眼睛”。上海市民陆明强是一位盲人,他向新民晚报记者反映,近日他到徐汇区一餐厅用餐时,因为导盲犬遇到了件尴尬事。

  “网红”餐厅拒绝导盲犬入内,隔壁店家态度迥然

  陆先生今年55岁,导盲犬“艾米”已陪伴他两年半时间。7月19日下午,全盲的他在“艾米”的帮助下和朋友一行四人出门用餐。来到永嘉路上的“忘不了茶餐厅”用餐时,却被店员拦在了门外。

  “对方说狗不让进,我解释这是导盲犬,属于工作犬,但对方还是不肯。”陆先生回忆,当时他的同伴已进入餐厅,没想到自己却因为导盲犬被拦了下来。

  “导盲犬出门都会穿上红色的马甲,身份很容易辨认,我也随身携带了导盲犬证,不过店家态度坚决,说狗一律不能进。”由于无法和导盲犬一同进店,陆先生只得改换行程,“听说这是一家主打公益的餐厅,所以大家想来体验一下。幸好附近的日料店欢迎我们就餐。”

  7月23日,新民晚报记者来到“忘不了茶餐厅”了解情况。店长Alex告诉记者,7月19日餐厅的确拒绝了导盲犬入内,陆先生也确实没有在这里用餐。当记者进一步询问“这是否是店家的规定”时,这位店长表示不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来到附近的日料店,当天值班店员苏先生回忆,他也担心导盲犬入内是否会对餐厅运营造成影响,在了解情况后打消了疑虑,还安排了其他店员给导盲犬喂水喝,“都说导盲犬是盲人的眼睛,我们也想服务好客人。”苏先生表示。

  据公开资料,“忘不了茶餐厅”是综艺节目《忘不了餐厅》的线下实体店。在综艺节目中,餐厅为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及其他认知障碍的老人提供工作岗位,因其暖心的节目内容受到网友关注。

  相关法律并未明确规定,需分析是否损害消费者权益

  那么餐厅拒绝导盲犬入内是否合理?记者咨询了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思远。

  田律师介绍,现有的《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车(机、船)室、餐饮场所、商场、宾馆等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携带导盲犬的,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

  以及《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盲人可以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根据上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都属于公共场所)。

  田律师认为,地方规定本身是没有禁止携带导盲犬进入餐饮场所。但也没有正面提出,餐饮场所必须允许导盲犬进入。“不禁止”和“要允许”不能简单地划等号。

  田律师表示,站在餐厅的角度来看,导盲犬大多都是拉布拉多犬,体型较大。一方面餐厅有顾虑导盲犬是否卫生,是否存在传播疾病的可能。另一方面,餐厅也要顾及其他消费者的感受,有顾客认为犬类影响用餐的话也很正常。

  田律师进一步分析,陆先生作为消费者,他可以进入餐厅用餐。根据《消保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所提到的: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

  “这个问题可以看作是消费者权益与企业经营权平衡的问题,需要客观地分析店家有没有损害消费者,在这件事中也就是盲人陆先生的权益。”田律师举例,“如果陆先生吃的是自助餐,没有导盲犬引导的话他无法正常地取餐用餐,那么不让导盲犬进入就有问题了。如果导盲犬在门口停留不影响陆先生就餐,那么店家的做法是不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的。”

  呼吁各方对导盲犬多一些理解,多一些方便

  其实,“导盲犬被拒”的情况多有发生,2018年时知名盲人歌手周云蓬就曾因自己的导盲犬被上海一酒店拒之门外发文投诉,最终在网友议论中以酒店道歉收场。

  在去年参与了“云养导盲犬”项目的“铲叔”接受了记者采访,作为该项目的发起人,他多年来致力于普及导盲犬的工作。他表示,关爱盲人应该实实在在地为他们打开方便之门,而不应该设置重重障碍。各方的无障碍服务应该更加人性化,而不是墨守成规。

  “铲叔”介绍,比如公交车、地铁等公共场所经常看到导盲犬的身影,上海正在服役的导盲犬也接近50只,“导盲犬和主人间的那种默契、那种依赖是常人很难想象的,也希望大家能知道导盲犬是经过严格训练,不带有攻击性且能保持安静的工作犬。”

  你会介意和导盲犬共处一室用餐吗?你对于导盲犬的了解又有多少呢?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留言分享。(新民晚报记者 董怡虹 黄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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