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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实施首日记者直击:安全头盔佩戴率过半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潘高峰     编辑:沈佳灵     2021-05-01 10:55 | |

图说:今天上午,在杨浦区长阳路许昌路口,交警对骑助动车未戴安全头盔的市民发宣传单,并进行安全教育。陶磊 摄


新民晚报“上海时刻”出品

  红灯亮起,一个骑着电动自行车的男子远远看到路口交警检查,放慢了车速,开始观望。看了一会,他将车靠在路边,从后备箱里拿出一个红色的头盔戴在了头上。

  “其实我早就备好了,就是平时不太习惯。”骑车人虞先生告诉记者,之前听说要强制戴头盔了,所以专门去买了一个新的。

  今天是《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首日。此次“条例”从确保安全的角度,对驾驶行为提出了更高要求,新增了多条驾驶非机动车的具体规定,比如驾乘电动自行车时均应佩戴安全头盔;驾驶非机动车时,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连续多次、长时间鸣喇叭等等。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勤务处副处长叶青告诉记者,“条例”实施初期,交警部门在保障道路交通秩序的同时,继续严查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闯机动车道”等易致祸违法行为,同时,对于违反“条例”新增规定的,民警现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宣传劝导,进行普法教育。

  上午9时30分,杨浦交警支队民警在长阳路许昌路口开展执法管理工作。记者在现场观察发现,一个红绿灯五六辆电动自行车,其中有一半以上的骑车人都能够佩戴安全头盔,特别是快递、外卖小哥们头盔佩戴率更高。

图说:今天上午,未带安全头盔骑助动车出行的市民。陶磊

  “你好,我是杨浦支队交警倪嘉辉,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好安全头盔,这是上海新的《非机条例》明确规定的,骑车需要佩戴安全头盔,你没有佩戴头盔。”

  上午10时,李先生和妻子各骑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沿长阳路东向西穿过许昌路口,两人一人戴了头盔,一人没有佩戴。被交警拦下后,李先生埋怨妻子,“早跟你说要戴的。”妻子王女士马上从后备箱里翻出头盔戴上。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从开始从事送货工作以来,就一直佩戴头盔,主要是为了安全。对于这次新出台的规定,他十分支持,所以也劝妻子去买了头盔。

  交警倪嘉辉现场拿出宣传单,就“条例”的新规定再次进行了普法宣传。倪嘉辉介绍,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治理一直是交通管理的重点内容,此次新“条例”的出台,给一线民警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开展执法管理提供了更好的保障。从今天上午的情况来看,快递外卖行业佩戴率比较高,这与前期的上门宣传工作也有关系,普通市民的佩戴率比以前也有了明显提升,可以看出来很多人是新买的头盔,有的连自行车运动头盔也用上了。

  据了解,为配合新“条例”实施,今天警方在全市多个路口设立了执勤宣传岗位,对不佩戴安全头盔、骑车用手机打电话等新增违法行为,加强宣传告知提醒,督促驾驶人改正。

  新民晚报首席记者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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