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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会同19个部门联合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驻京记者 潘子璇     编辑:卜春艳     2021-04-12 11:30 | |

新民晚报驻京记者 潘子璇 拍摄

  【新民晚报·新民网】今天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建立进展情况。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近期,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需要,商务部牵头会同19个部门研究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若干措施,近期商务部将会同19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王受文介绍,若干措施涉及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政策措施28项。 第一,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的任务。比如,在货物贸易领域,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要求,在特定区域放宽原油、成品油、食糖等商品进出口的资质和数量管理,取消自动进口许可和机电进口许可管理的措施。在服务贸易领域按照“既准入又准营”的要求,明确允许外国机构独立举办除冠名“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以外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允许技术进出口经营活动不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探索取消设立拍卖企业审核许可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等。

  第二,服务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需要。比如下放了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的许可权限,将海南纳入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范围,支持开展与货物贸易相关的产品、管理和服务业务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试点,支持海南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数字贸易、技术贸易、文化贸易、会展经济,支持海南创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积极创新服务贸易国际合作的模式,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做大贸易流量,集聚市场主体,打造全球性或者区域性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中心,以及区域性的国际会展中心。

  第三,完善贸易领域的一些配套政策。比如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能力,加强海关监管模式创新,实施层级审批模式,提高法定检验便利性,支持海南参与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建立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和贸易调整援助机制,完善统计监测制度等来实现贸易制度方面的集成创新。(新民晚报驻京记者 潘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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