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民头条 > 新民社会 > 正文

杭州5日报告1例无症状感染者,已集中隔离密接者244人

来源:天目新闻     编辑:沈佳灵     2020-08-11 16:04 | |

  8月11日,天目新闻记者从当天下午举行的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于国内相关地区近期发生聚集性疫情,为切实防范因人员流动带来的风险隐患,浙江省先后作出规定,对乌鲁木齐市和辖区内有中高风险乡镇(街道)的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岗区等来浙返浙人员,要求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经核验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应立即到当地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浙江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表示,8月5日,杭州市报告1名来自新疆的无症状感染者,现已累计排查并集中隔离密切接触者244人,实行核酸检测751人,至今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原标题:杭州报告1名来自新疆的无症状感染者 集中隔离密切接触者244人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