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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上海披露首例养犬人违法遗弃宠物犬处罚案例:罚款500元,被弃犬只依法收容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戴天骄,张龙     编辑:沈佳灵     2020-08-08 13:58 | |

新民晚报“上海时刻”出品

  【新民晚报·新民网】从宠物犬到流浪犬,上海一名养犬人因故意遗弃,被警方上门处罚,该流浪犬被送往指定流浪犬收容部门。这是上海披露的首起养犬人遗弃犬只被处罚的违法案例:养犬人被罚款500元,吊销养犬登记证。

  7月28日上午,上海东方路龙阳路路口,一只流浪犬在路上徘徊。热心市民发现,这只流浪犬戴有犬圈,身上有遭遇过车辆撞击的损伤,疑似被遗弃。公益爱犬人士遂将其送往宠物医院救冶,该犬只骨盆骨折,患有老年犬的基础病。根据该犬的植入芯片,爱犬人士联系上了犬只主人,但主人吴某却表示已弃养该犬。为使家犬得到切实的关爱和照顾,爱狗人士向浦东公安分局潍坊新村派出所寻求帮助。

  接报后,民警通过信息系统查阅犬只资料,通过电话再次联系该犬只主人吴某,告知其该犬只目前情况,通知其尽快将犬只认领回家。但吴某表示此犬年事已高,遂弃养。

  针对犬主的说辞,7月30日下午,民警上门就其弃养犬只的违法行为进行口头传唤。面对民警,吴某如实供述将饲养的黄色小型杂交犬遗弃在东方路龙阳路附近一花园内的事实,并表示自己年事已高,实在无力继续饲养高龄犬只,只得遗弃。

  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浦东公安对吴某处以罚款500元,并吊销《养犬登记证》,并对其遗弃行为进行批评教育。针对该流浪犬,警方将其送往指定的犬只收容所。

  警方提醒:养犬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得随意遗弃饲养的犬只,遗弃猫、犬也会受到相应处罚。(新民晚报记者 戴天骄 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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