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湖北省黄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连发两道命令,从当日12时起,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同时迅速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
7月7日至7月8日,黄冈市中南部再遭特大暴雨袭击,最大小时降雨量达到83毫米,最大点雨量达到317毫米,长江黄冈江段已全线超警戒水位,防汛形势非常严峻。根据《黄冈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该市防指作出提升应急响应级别的决定。
该市要求,鉴于全市防汛抗灾形势极为严峻,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命令迅速组织以下10类人员“迅速应转尽转”,包括沿山坡特别是地质灾害点受影响区域的居民、高水位运行水库受影响区域的居民、沿河流两岸受洪水威胁区域的居民、公路沿线受洪水影响区域的居民、高边坡受影响区域的居民、城乡内涝受影响区域的居民、尾矿库受影响区域的居民、老旧小区、危房等面临危险的居民、福利院及学校、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面临危险的居民、其他面临危险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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