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民头条 > 新民社会 > 正文

视频 | 花店老板竟是“采花大盗” 作案手法太直接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胡彦珣     编辑:倪彦弘     2020-06-28 12:00 | |

  新民晚报“上海时刻”出品

  【新民晚报·新民网】男子手持剪刀在绿地里四处徘徊,观察许久后将花卉剪下,他既不是园林部门的工作人员,也不是热心市民帮忙修剪,而是将花占为己有的“采花大盗”。近日,长宁警方抓获一名盗窃公共绿地花卉的犯罪嫌疑人。

  6月14日,长宁公安分局华阳路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一男子在延安西路凯旋路海粟绿地内拿着剪刀堂而皇之地将绣球花剪下后,旁若无人地离开了现场。

  接到线索后,华阳路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经相关部门核查,绿地中的绣球花确实被人为剪下了不少花球。通过群众提供的线索,民警确认了男子盗窃花卉的时间,并明确了嫌疑人身份。

  6月17日,民警在犯罪嫌疑人刘某经营的花店内将其抓获。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其多次经过海粟绿地,发现绣球花开得非常好,而自己又是开花店的,认为既然这些花种在公共场所,那自己采走一些也没有什么关系,于是便做了一回“采花大盗”。

  经相关部门初步鉴定,被盗的绣球花共计价值约30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长宁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新民晚报记者 胡彦珣)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