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民头条 > 新民社会 > 正文

用好“案-件比”这根指挥棒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倪彦弘     2020-05-25 23:23 | |

  “案-件比”成为本次全国两会上的热词。

  5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两会上做了最高检的工作报告,首次提出了一个新的法治指标——“案-件比”:2019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87,“件”同比下降0.02,减少了约3万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

  这是一个绿色司法GDP指标,提出这个指标就是为了节省司法资源,解决当事人的讼累,做到“案结事了”。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一个“案”,在若干司法环节中可能被统计成了N“件”,甚至一个环节还会来回几次。如果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对嫌疑人的批捕,检察机关决定不批捕,“案-件比”是1:1;如果公安机关不同意不批捕的意见,提起复议,那么就增加了一“件”,“案-件比”是1:2;如果检察机关维持不批捕,公安机关继续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核,那变成了1:3……就检察机关来说,如果用足“三退两查”的话,可以达到16个环节,那就是1:16!

  大家可以看出“案”和“件”之间的关系:分母越大,意味着投入的司法资源越多,司法人员越辛苦,而案件质量也越有反复。

  老百姓期待的是,“案-件比”是1:1,就是说,进入检察机关的司法程序能“一次性办结”,可见“案-件比”不是一个简单的比例关系,而是一个“质效比”。

  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形成了以“案-件比”为核心指标的案件评价体系。这就是要用好“案-件比”这根指挥棒,通过合理的激励手段,调动检察官的积极性,全力以赴,在每一个司法环节上做到极致,引领化解矛盾,让检察官不能安于“形式合法”、程序空转。这就意味着,在每个司法环节中的检察人员,不仅要对自己的岗位负责,而且要对整体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负责。

  就检察院经常实施的“退回补充侦查”程序来说,过去,检察机关的补充退查提纲通常写得“惜墨如金,寥寥几个字”,这在程序上不违法,但却可能让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如坠云雾。现在最高检强调,补充提纲必须写明意图、补侦方向,这样一来就提升了办案的效率,避免了二次“补充侦查”,优化了“案-件比”。

  “案-件比”指标让检察机关从“部门利润核算”,转向“用户导向”“实体公正导向”,让每一个办案人员有了“整体案件观”。这个指标不是追求“量”的飙升,要求大干快上、多捕、多诉,而用比例来精准衡量检察机关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让检察官在每一个环节发挥能动性,对案件整体效率、最终正义负责。这是一个绿色的司法指标,最终导向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对案件的实体正义负责。

  原标题:

  【社论】用好“案-件比”这根指挥棒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