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民头条 > 新民社会 > 正文

视频 | 上海凌晨两处民宅起火 背后情况竟惊人相似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戴天骄,萧君玮     编辑:韦嘉维     2020-04-08 20:39 | |

新民晚报“上海时刻”出品

  【新民晚报·新民网】今天(8日)凌晨,上海普陀、徐汇两小区住宅先后发生火情。两起事故中,一人死亡一人受伤。记者了解到,起火房屋内都住着快递员,且经初步调查,两起火灾都是由充电中的电动车锂电池引发,深入的火灾原因调查还在进行中。

  事发后,消防部门接报及时处置,疏散营救人员,扑灭火灾。发生在徐汇日晖六村的火灾造成一名90后快递员不幸遇难,而在普陀的澳门大厦,火灾造成一名70后快递员烧伤。两起火灾背后,均有相似点:夜间充电、睡梦中起火、多人租住,且室内大量可燃物。电动自行车不规范充电有火灾隐患,需要时刻敲响警钟!(新民晚报 戴天骄 萧君玮)

  消防部门提醒

  1、任何人不得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处。

  2、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应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点,存放点应独立设置或与建筑其它部位采取防火分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

  3、电动自行车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不得长时间充电。

  4、充电应尽量在室外进行,周围不得有可燃物。

  5、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应经常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在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落实专人看守,对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处停放电动车,或者在公共部位乱接乱拉充电线路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

  6、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积极通过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举报。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