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民头条 > 新民社会 > 正文

北京:不得拒绝招录或解聘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

来源:中新网     作者:杜燕     编辑:尹尚胜男     2020-02-10 07:27 |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日表示,北京市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招聘信息,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招用相关人员。同时,对因疫情导致劳动者暂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用工。

  9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该局与北京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力保重点企业用工、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抓好重点群体就业等方面出台多项政策举措。

  《通知》指出,从2020年春节起到2020年2月9日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上年度北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符合借款人条件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贷款担保和贷款发放相关手续。

  与此同时,用人单位招用北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工资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通知》还要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对辖区内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民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开展用工需求摸查,并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供需匹配、跨区域招聘等方式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通知》表示,要引导农民工等返岗劳动者分批返京。对农民工等返岗劳动者,将编制发放通俗易懂的预防手册,指导农民工做好居家隔离和返岗后的相关防护。

  《通知》强调,在提供就业服务过程中防止就业歧视。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招聘信息。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招用相关人员。对因疫情导致劳动者暂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用工。

  此外,《通知》表示,要加大网络招聘会、远程面试和在线职业指导力度,积极推行网上服务、不见面服务,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公,避免人群聚集。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