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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专家黄荷凤院士:新冠病毒是否垂直传播尚不清,建卡前首次检查不可推迟!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左妍     编辑:高飞     2020-02-03 22:23 | |

  【新民晚报·新民网】国家卫健委最新发布了《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儿童和孕产妇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易感人群”。今天,记者从本市各大妇产科专科医院了解到,目前均已全面开诊,做好充分准备,严防新冠病毒危害母婴健康。

  各妇产科专科医院有序应对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在各个入口均设立检测点,对来院职工、患者及家属严格测温。此前,红房子医院已推出“2020防疫轻问诊”在线咨询服务,解答与此次防控新型肺炎相关的妇产科疾病问题。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也于1月31日上线医生在线咨询服务——“发热咨询”。

  在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除开通网上咨询外,开诊后已加强了门诊筛查发热病人,包括对来院就诊患者及陪护人员一律测量体温2次,患者及家属必须佩戴口罩,每位住院患者最多限1位陪护人员;针对目前疫情,所有孕妇在入院当天都会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

  是否垂直传播尚不清楚

  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院长黄荷凤院士表示,新型冠状病毒是否通过胎盘垂直传播尚不清楚,妊娠早期持续性高热可能对早期胚胎组织有一定危害;且妊娠期妇女对病毒性呼吸系统感染的炎症应急反应性明显增高,病情进展快,尤其是中晚期妊娠,易演变为重症,不仅影响自身健康,还会危及胎儿,需住院密切观察。

  “在准孕妇以及孕妇群体中,病毒感染一直是我们关心的问题,目前常见的可能对胎儿造成影响的病毒是TORCH中的(风疹、巨细胞)、梅毒、疱疹、B19病毒感染等,近年一些可能造成胎儿畸形的新的病毒感染也尤为值得关注,如寨卡病毒等。”黄荷凤说,孕期病毒感染造成的影响与母体感染的孕周相关,与不同病原微生物的特性相关,对围产儿的损害也不相同,判断病毒对胎儿是否造成的影响取决于两个因素,第一是否为原发感染,第二是感染时妊娠的阶段。是否为原发感染是最为关键的一点,病毒毒力最强,宿主尚未产生抗体。而继发感染通常对胎儿畸形影响最小。在临床,通常通过检测病毒抗原抗体来判断是否为新近原发感染。如果为原发感染,则感染时机相对重要。

  目前,新冠病毒是否存在母婴传播及对胎儿的影响尚不明确。但是,即使是明确为孕早中期孕妇发生了原发感染,胎儿是否感染以及胎儿即使感染是否发生畸形都需要严格产检来进一步排除,而不是盲目诊断只要孕妇感染就直接建议终止妊娠。常规的建议是了解动态了解抗原抗体情况以及动态随访B超。

  黄院士表示,在所有人群中,妊娠期免疫耐受状态、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的改变等原因让孕妇抵抗力相对比较低,成为传染病的易感人群,尤其是具有合并症/并发症的孕产妇。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免疫功能低下和免疫功能正常人群均可发生,与接触病毒的量有一定关系。对于免疫功能较差的人群,例如孕产妇,即使一次性接触病毒量较少,也容易发病,且发病后病情进展相对更快,严重程度更高。

  是否要推迟产检?要分情况看

  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这几天已经收到许多有关于是否要推迟产检的询问。黄院士指出, 对于不确定自己是否怀孕者,第一次检查不可推迟!此次检查对于确定是否怀孕,是否宫内怀孕,估算孕周、孕产期极其重要,请务必至妇科门诊就诊。对于确定怀孕后需建卡的孕妇,如无高危因素,可适当推迟,错峰建卡,具体时限需根据街道、医院建卡规定选择。

  对于已建卡需规律产检的孕妇,产检时间能否推迟,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原则上,处于孕早期、孕中期,无特殊情况,无高危因素者,可适当延长产检间隔,但需注意几项重要检查的时限:

  孕11~13+6周,胎儿颈项透明层(NT)厚度(“早期唐筛”);

  孕15~20+0周,中期非整倍体母体血清学筛查(“中期唐筛”);

  孕18~24周,胎儿系统B超筛查(“大排畸”);

  孕24~27+6周,妊娠期糖尿病的75gOGTT筛查;

  孕11~22+6周,无创产前检查(NIPT)(可选)。

  对于孕晚期(孕28周以后),高龄(年龄>35岁),具有合并症或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妇,建议严格规律产检,可利用预约平台,合理分时产检。

  对于孕晚期、临近分娩的孕妇,因孕晚期情况多变,孕妇本身需每周产检,建议不要推迟产检时间。平时在家进行自我监测,记录胎动、宫缩频率、血压等。分娩时机和方式,医生将根据孕产妇身体状况、孕周、胎儿宫内情况判断。孕妇如遇特殊情况可利用医院网上问诊平台咨询。

  孕妇如何做好防护?

  孕产妇怎么做好防护?黄院士表示,无论居家待产或住院期间,都应尽量避免亲友探视,家属来照顾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和环境消毒;咳嗽或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肘部捂住口鼻;将肉、蛋等彻底做熟;避免与疫情地疑似感染者/呼吸道疾病病人密切接触;避免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或牲畜。同时,应当尽量避免出门,不要去人口密集的地方,如需外出,务必正确佩戴口罩。

  到医院产检时,应注意如下事项:孕产妇及陪同家属一定要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配合医院进行体温筛查和流行病学筛查;注意接触隔离,在没有洗手的前提下不要触摸口、眼、鼻,离开医院时,尽早清洗双手。回家后,应更换衣物、洗手、洗脸。

  如果孕产妇出现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症状,特别是具有流行病学史(近期存在疫情地旅行/居住史,或症状出现前2周内接触过来自疫情地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产妇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确诊后未痊愈者,建议暂停母乳喂养。

  黄荷凤院士认为,孕妇要加强防护,但也不要过度紧张,否则不利于孕期的健康。她说,“我国的产科专家已经根据临床成功经验制定出了第二版妊娠合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管理策略,对于治疗这个疾病,我们是有充分的准备和十足的信心的。最后,我还想告诉大家,孕产妇在疾病面前可能是弱者,但在我的心中,她们才是生命的强者,她们既挺得住早孕反应,也扛得住肚子里一二十斤的重量,所以只要相信科学,医患团结,就一定可以安全度过这段非常时期!”

  新民晚报记者 左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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