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民头条 > 新民社会 > 正文

海关总署发布重磅公告,洋山特殊综保区监管办法来了!

来源:新民晚报     编辑:董群力     2019-12-13 21:39 | |

  【新民晚报·新民网】为充分发挥临港新片区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洋山特殊综保区)作为对标国际公认、竞争力最强自由贸易园区的重要载体作用,规范海关对洋山特殊综保区的管理,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0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监管办法》的公告)今日发布。

  洋山特殊综保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临港新片区内,具有物流、加工、制造、贸易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监管办法》对进出洋山特殊综保区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以及洋山特殊综保区内企业进行监管。

  该监管办法指出,洋山特殊综保区实行物理围网管理,除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另有规定外,境外货物入区保税或免税;货物出区进入境内区外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境内区外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境外与洋山特殊综保区之间进出的货物,列入海关贸易统计;区外与洋山特殊综保区之间进出的货物以及其他相关货物,需要实施单项统计。区内企业之间转让、转移的货物,以及洋山特殊综保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之间往来的货物,不统计。

  海关将实施风险管理,对进出境货物及物品、进出口货物及物品和国际中转货物,实施必要的监管和查验。洋山特殊综保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方面,依法需要检疫的进出境货物经海关批准可在洋山特殊综保区内实施检疫。对属于法定检验的大宗资源性商品、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等的进境检验,需在口岸监管区内作业场所(场地)实施。对法律、法规等有明确规定的,涉及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和涉及安全准入管理的进出境货物,除必须在进出境环节验核相关监管证件外,其他的在进出区环节验核。

  洋山特殊综保区与区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方面,洋山特殊综保区与境内区外之间实行进出口申报管理。 除另有规定外,对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洋山特殊综保区之间进出的货物,由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内企业申报进出境备案清单(报关单)。

  洋山特殊综保区内货物的监管方面,区内企业可依法开展中转、集拼、存储、加工、制造、交易、展示、研发、再制造、检测维修、分销和配送等业务。 海关不要求区内企业单独设立海关账册。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应建立企业信用、重大事件、年报披露等信息主动公示制度。

  洋山特殊综保区国际中转货物的监管方面,除国家禁止进出境货物外,其他货物均可在洋山特殊综保区内开展国际中转。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监管办法》指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构成走私行为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由海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由海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民晚报驻港记者 杨欢)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