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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男童被老师踢至下体流血,6000元就能私了?

来源:新京报     编辑:沈小栋     2019-12-05 17:09 | |

  最近,陕西榆林一名7岁男童因上课调皮,被老师踢致下体流血,后被诊断为包皮撕裂2厘米。事后男童父亲称,该老师拿6000多元欲一次性解决此事。

  相信每一个人看完视频,失望和愤懑之情都难以掩抑。或许,孩子父亲单方面的说法不尽是事实,但整个事件的轮廓无疑已足够让人感到遗憾。将孩子体罚至医院,本就错得离谱,事后的处理思路和手段,也着实不堪。

  如果孩子父亲所讲如实,在孩子的健康状况还没检查完、做手术的前一天,学校一领导就带着当事老师,跟家长提出了6000多元一次性私了,且拿出了所谓的协议让家长签字的话,如此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是典型的掩盖责任。

  而且,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阴茎撕脱伤、阴茎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2.0cm以上、阴茎海绵体出血并形成硬结等情形,构成轻伤二级。如果家长较起真来,孩子的伤情又可以达到轻伤级别的话,这可能就不仅是师德问题了。

  其实,跳出榆林这起个案,类似男童家长口中的“学校处事哲学”,我们在以往的案例中,已经见过不少。

  这种处事方法有两个特点:一是极力排斥公开性。说好听点,叫“把不良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说难听点,就是“尽可能地逃避责任”。二是,一切为了学校,而不是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以摆平事情为目的,而不是以解决问题为目的。

  一个细节是,这么大的事情,涉事学校的校长,在被家长找上门,才表示“之前不知此事”。那么,究竟是当事老师和那位陪同谈协议的领导隐瞒得好呢,还是校长故作不知呢?无论如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体罚学生,学校都难逃管理之责。

  目前,当地教体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希望涉事学校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尽可能地维护学生及其家属的权益。学校需要认识到,男童撕裂的伤口,可以通过手术缝上,如果学校只是一味地捂事情,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撕裂、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撕裂,就永远无法缝合。

  总之,我们不希望再看到,学校在类似的事件中,扮演一个和事佬的角色。它应该是一位公正的裁判,是一位勇于担当的责任主体。一味地将事情捂起来,不仅无法从中吸取教训,也很容易“越捂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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