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民头条 > 新民社会 > 正文

民政部对中国商业经济学会作出行政处罚 没收600万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韦嘉维     2019-10-16 20:15 | |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对中国商业经济学会作出停止活动三个月,并处没收违法所得600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2018年8月,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未经理事会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精准扶贫工作委员会。精准扶贫工作委员会成立后,违规再下设甘肃、湖北、山西等29个地方代表处,违反学会章程规定发展会员6万人,超标准违规收取会费600万元,并全部汇入企业账户,未依法纳入学会账户。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4〕38号)第二项、第四项,《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第四项和《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259号)第一项、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八)项和第二款的规定,民政部决定对中国商业经济学会作出停止活动三个月,并处没收违法所得60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该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民政部表示,当前,脱贫攻坚战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社会组织作为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大扶贫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极少数社会组织假借扶贫开发名义,违法募集、套取资金,违法违规开展活动,民政部门将对此严厉查处,绝不姑息,确保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脱贫攻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贡献力量。

  原标题:民政部对中国商业经济学会作出行政处罚 没收600万元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