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民头条 > 新民社会 > 正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来源:新华社     编辑:卜春艳     2019-08-29 11:12 | |

  这是“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8月26日摄)。新华社记者 李贺 摄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将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颁发给下述对象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军队人员(含退役军人);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

  2019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在此次发放范围之内。

  纪念章使用铜胎镀金材质,通径为50毫米,主要元素为五星、“70”飘带、团锦结、如意祥云和光芒,主色调为红色和金色。核心部分为五星,代表国家荣誉。“70”飘带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奋斗历程。团锦结环绕在五星和“70”飘带周围,寓意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愿景。章体外环以如意祥云、光芒构成,象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表达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日,礼赞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辉煌成就,以及在70年辉煌奋斗成就的基础上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坚定决心。

  原标题: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