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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今年底前全面消除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见习记者 潘子璇     编辑:高飞     2019-07-09 10:52 | |

  【新民晚报·新民网】今天上午,国家卫健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扶贫办主任、财务司司长何锦国回顾健康扶贫进展、因病致贫开展情况时表示,近年来,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贫困患者得到及时救治且医疗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已经有670万户因病致贫返贫贫困户实现脱贫。

  “健康扶贫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现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等基本医疗有保障方面,还存在少数地区缺医疗卫生机构缺医生、部分机构房屋设备等基础设施未达标等一些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何锦国表示,国家卫健委近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坚持目标标准,强化政策措施,全面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

  据悉,《工作方案》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标准和要求。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之内,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保障。结合实际,《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指导标准,指导各地把这项工作做好。

  二是提出了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的三大主攻方向。首先,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县县级医院全部纳入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加大“组团式”帮扶力度,加强针对当地疾病谱的临床专科建设。推进远程医疗,实现贫困县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第二,推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通过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一批、“县聘县管乡用”和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聘用一批和从县医院选派一批等方式,解决乡镇卫生院无合格医生问题。通过“乡聘村用”、从卫生院选派医生到村卫生室开展巡诊或派驻等方式,解决村卫生室无合格医生问题。第三,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19年底前全面消除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

  三是全面落实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做好艾滋病、结核病、包虫病、大骨节病综合防治工作。近期,国家卫健委将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医保局召开全国健康扶贫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即将举办培训班,指导地方准确理解把握基本医疗有保障内涵标准,明确工作任务,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同时继续深入开展“三个一批”分类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不断提高健康扶贫实效。(新民晚报见习记者 潘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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