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民头条 > 新民社会 > 正文

国家药监局:停止销售标识名称为“慧豪魔颜美人焕彩亮肤霜”假冒化妆品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余静英     编辑:尹尚胜男     2019-05-25 07:19 | |

  针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责成广东、湖南省药监局对标识名称为“慧豪魔颜美人焕彩亮肤霜”的产品进行了调查。经查,该产品在包装标签上虚假标识了生产企业名称“广州三康化妆品有限公司”,为假冒产品。广州三康化妆品有限公司声明从未生产过标识名称为“慧豪魔颜美人焕彩亮肤霜”的产品。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国家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除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美白)、防晒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外,其他化妆品属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当向药监部门备案后可以上市销售。

  消费者在选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时,可以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http://www.nmpa.gov.cn/ WS04/CL2045/)或者“化妆品监管”APP查询该名称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所购化妆品包装标签上标识的信息应当与该备案信息一致。(央视记者 余静英)

  原标题:国家药监局:停止销售标识名称为“慧豪魔颜美人焕彩亮肤霜”假冒化妆品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