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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套房6辆车4000万家财,为了40万车贷躲十年,这两口子火了!

来源:新华社     编辑:见习编辑 尹尚胜男     2018-08-19 09:20 | |

  老赖的厚脸皮

  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烟台有对夫妻

  他们有35套房6辆车

  合计人民币4000多万元的资产

  可40万的车贷他们硬是拖着不还

  躲了整整十年……

来源:新华社(下同)

  8月13日上午

  山东省高院联合省人民检察院、

  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发布通告

  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

  同时还发布了十起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典型案例

  上面提到的

  就是其中一例

  2002年,姜某和其妻孔某某向烟台某银行借款40余万元用于购买车辆,事后,姜某和孔某某未如期还款,银行便将二人诉至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姜某和孔某某归还相应本金及利息。

  2005年立案执行后,由于查找不到被执行人姜某及孔某某下落,其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10年间,申请执行人和执行法院一直在寻找二人下落,查找其财产情况。他们就好似人间蒸发了一样,什么都查不到。

  一晃十年过去了,终于在2016年迎来转机……

  2016年1月,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递交三份韩国公证文书,证明二人在国外拥有房产及车辆,申请恢复执行并要求对两被执行人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

  经查明,姜某和孔某某在2006至2016年间,多次更改姓名,办理虚假户籍和身份证明,并在2002年至2005年又有多起借贷纠纷。

  为逃避执行,2006年至2016年间,姜某单独或伙同孔某某将房产35套、汽车6辆、车库3个、车位2个、现金661万余元隐匿,并无偿转让房产2套,财产总价值合计人民币4000余万元。

  即使躲过了10年,但他们终究躲不过法律。2017年12月,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两被告人更改姓名、长期隐匿在外,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隐匿的财产达数千万之多,其情节特别严重,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姜某、孔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原标题:35套房6辆车4000万家财,为了40万车贷躲十年,这两口子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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