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民头条 > 新民社会 > 正文

男子酒驾肇事致人死亡 逃逸后托人回现场打探露马脚被抓

来源:新民网     记者:戴天骄,通讯员 于筱晴     编辑:卜春艳     2018-08-01 14:18 | |

视频:徐易飞(见习)制作

  【新民网·最新报道】凌晨酒驾致人受伤,肇事司机非但未下车救助,反而加速逃离事故现场,最终致伤者身亡。近日,松江警方快速破获一起肇事逃逸案。目前,犯罪嫌疑人葛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松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7月13日凌晨1时28分左右,有市民报警称,松江叶权路车亭公路口有一男子伤重倒地。民警赶赴现场后确认,男子已无生命体征。监控与现场勘查则显示,死者在该路口曾遭遇机动车撞击,肇事车辆事发后逃离现场。


  为尽快破案,民警连夜追踪肇事车辆行驶轨迹,并以事故现场为核心,对周边区域开展走访。凌晨3时许,正当民警在周边村庄走访时,一名陌生男子忽然拦下民警,张口便询问事故伤亡情况,这一情况立即引起了民警注意。面对民警盘问,男子最终吐露真相,原来,他是肇事人葛某的朋友,在1小时前接到葛某电话,应其要求返回事故现场打探情况。随后,民警循线追踪,在距离事发地一公里外的无名小路上将肇事人葛某抓获。经进一步检测,葛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1毫克/100毫升,涉嫌酒后驾车。

网络图

  据葛某交代,7月12日晚,自己与朋友喝了一瓶黄酒、三瓶啤酒,并于凌晨1时开车回家,尽管明知酒后不能驾车,但想到凌晨行人较少,为贪图方便还是开车上路,最终酿成事故。目前,犯罪嫌疑人葛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松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介绍,除了法律严惩外,葛某还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警方表示: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选择逃逸只会让自己承担更多的责任,甚至面对刑法审判。驾驶员在行车期间若发生事故,及时停车、报警、保护现场、救治伤员、积极配合调查,才是正途。

  (通讯员 于筱晴 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戴天骄)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