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滴滴旗下“街兔电单车”在深圳投放共享电单车,对此,深圳交警今日通过微博发文表示,“滴滴公司在沙井、松岗未经批准私自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是非法的,我们将约谈,必须收回。”
据悉,该款电单车外形与普通电动车无异,设有把手式车铃、载物车筐、前车灯。全车重量较轻,约为普通家用电动车的2/3 之重,单手即可提起车体后半部分。芝麻信用分达到650分的用户,则不需要缴纳押金。使用时间前两分钟免费,二十分钟以内2元,超出时间按每十分钟1元计算。目前,滴滴共享电单车仅限指定运营区域内骑行和指定还车点还车。
资料显示,今年年初,工信部向社会公示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新修订的国标是一个全文强制性标准,其中任意一条规定都是生产销售的否决条件。
据媒体报道预测,全社会2亿保有量的电动车中将有60%-70%不符合新标。
(原题《深圳交警:滴滴投放共享电单车未经批准 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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