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民头条 > 新民社会 > 正文

广西一男子贩卖濒危野生动物大壁虎1300余只 获刑10年

来源:新华社     编辑:周慧婕     2018-03-18 19:36 | |

  位于中越边境的广西东兴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一起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告人因长期非法运输、贩卖濒危野生动物大壁虎,被判处有期徒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被告人黄某开始帮“谢老板”经营蛤蚧,负责饲养蛤蚧、送货以及收取货款等。

  2017年4月17日,被告人黄某将收购来的两大麻袋蛤蚧搬到其居住的房间,并分别装入15个纸盒箱。随后,黄某将打包好的15箱蛤蚧运到东兴市某小巷交货。

  正当黄某将打包好的蛤蚧装入接货人的小轿车时,被民警当场查获,并在小轿车上查获疑似活体蛤蚧871只。随后,民警还在黄某的出租房中查获疑似活体蛤蚧212只、死体240只。此次民警共查获疑似蛤蚧1323只。

  经鉴定,查获的疑似蛤蚧均为壁虎科壁虎属大壁虎。

  大壁虎 视觉中国 资料图

  大壁虎系中国二级保护动物,根据中国相关刑法规定,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大壁虎达20只即可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大壁虎数量达1300余只,数量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考虑到其系作用较小的主犯,具有坦白情节,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广西一男子贩卖濒危野生动物大壁虎被判刑10年》)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