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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中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

来源:新民网     记者:胡彦珣     编辑:周慧婕     2018-03-12 15:00 | |

  【新民网·独家报道】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今天(3月12日)上午,上海一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该院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通报该院近三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审判情况。

  据上海一中院刘力副院长介绍,近三年,该院以判决方式审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二审案件共202件,其中2017年审结116件,较上一年增长91.16%。案件数量逐年增长的同时,所涉及的消费领域、门类也在扩展。经统计,消费者维权纠纷除传统的买卖合同纠纷外,网络购物合同和服务合同纠纷合计占比超过26%;所涉消费品种除商品型消费如汽车、家具、食品、药品等外,也有较多服务型消费如美容、旅游、法律、健身等。

  白皮书显示,上述202件案件中,二审维持原判的150件,改判的52件,改判占比25.74%。支持十倍惩罚性赔偿的40件,占比19.80%;支持三倍惩罚性赔偿的15件,占比7.43%。此外,白皮书还显示,该类案件呈现诉讼主体特定化如“职业打假人”,诉讼理由类型比如涉食品、药品纠纷诉讼理由集中在食品本身安全、标签标注和行政许可等方面,交易方式网络化及行政救济和司法维权手段双重化等特点。

  据上海一中院民一庭唐春雷庭长介绍,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汽车、食品、美容、旅游等多个消费门类,反映了当前消费的新形态、新趋势和纠纷热点问题;涉及知情权、选择权、财产权和健康权等多种权利的保护,多件案件适用“退一赔三”或“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充分彰显了该院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惩不诚信经营者的司法态度;涉及对多个行业的规范,如严禁经营者非法行医和销售禁止准入的食品等,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引导相关行业合法、规范、诚信、有序发展。(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胡彦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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