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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搬行李、双语索费,没零钱可扫码!浦东机场这种事蜀黍出手了

来源:新民网     记者:戴天骄,胡彦珣,蔡黄浩,见习记者 刘力源     编辑:唐梦葭     2018-02-09 10:01 | |

  【新民网·最新报道】春节回家,大包小包来到机场,这时“好心人”伸援手帮忙拖行李,满心感动没有拒绝,然而事后对方却要收取“服务费”……

  新民晚报新媒体 蔡黄浩 见习记者 刘力源 摄制

  近日,有网友将自己的遭遇贴上网络,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之后也来到浦东机场探访,而机场警方最终抓获了相关违法乞讨人员,类似骗局还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图片来源:微博

  市民在社交媒体上描述道:浦东T2下客处,有乞讨者冒充工作人员帮旅客拉行李,并拦住旅客强制要求捐助,配有中英文双语乞讨用小册子,并在表示没有零钱时掏出微信支付宝二维码。作为城市的窗口,有碍上海形象,望尽快处置。

  在关注到有关情况后,机场警方立即介入调查。2月5日,违法嫌疑人王某在浦东机场1号航站楼出发层H岛值机柜台区域流浪乞讨,因反复纠缠旅客影响机场公共秩序,被机场公安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处行政拘留5日。

  记者了解到,这些混迹于候机楼内人员常常采取“游击模式”,混迹于密集区域,手持旅客爱心捐助卡伺机接近旅客,上演乞讨行径,更有甚者,会以服务为名,搬运行李要求旅客支付所谓服务费。如旅客表示无现金,乞讨人员甚至会提供微信、支付宝支付二维码。

  警方表示,将依法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旅客若遇到反复纠缠、强行讨要等情形的,可向机场公安报警,也希望综合监察部门能够加强与警方的合作。事实上,除公安机关外,上海民用机场地区综合监察支队等管理部门对于机场区域内不文明行为同样可采取整治行动。

  法律人士指出,若单次违法行为金额并不高,执法机关的相关处罚措施多以批评教育及驱离为主。这种情况下仅靠公安机关难以做到全覆盖,相关综合属地管理部门、综合监察队伍也应参与到行动中。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

  若有扰乱机场公共场所秩序的,公安机关将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若有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将处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职业乞讨”乱象,上海实际上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联合工作经验。在对地铁“职业乞讨者”的整治中,轨交警方就得到了上海地铁执法人员的大力协助,警方通过对“乞讨人员”备案,筛查出未成年人、“两怀”妇女、老人、残障等特殊人士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而乞讨者一旦查实系累犯,除了行政处罚外,申通地铁执法方面根据地铁管理条例实施罚款,提高其违法成本。

  (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戴天骄 胡彦珣 蔡黄浩 见习记者 刘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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