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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贤法院审理的“淘宝打假第一案”获最高法高度评价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鲁明     编辑:沈小栋     2018-01-10 15:19 | |

  图说:假冒LV系列案线下打假示意图 主办方供图

  【新民晚报·新民网】阿里巴巴今天发布的《2017打假年报》,披露了这样一起案件:2017年3月8日,淘宝以“违背不得售假约定、侵犯平台商誉”为由,将卖假冒玛氏皇家猫粮的姚某告上法庭。7月20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姚某在淘宝出售假货,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降低了消费者对淘宝的信赖和社会公众对淘宝的良好评价,判决姚某赔偿淘宝损失及合理支出12万元。获赔后,阿里设立消费者保护专项基金,用于支持消费者起诉售假者进行维权。

  据悉,淘宝起诉商家姚某出售假玛氏皇家猫粮案,日前已被评为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并入围最高法与央视合办的“2017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活动。最高人民法院给予该案高度评价:“填补了此类案件审理的空白,为今后类案的审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依据,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有利于促进电商平台的健康长久发展;明确了司法打假的力度和决心,有利于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对司法界和社会的正面示范作用明显。”

  面对制假售假这一社会性问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认为,阿里采取民事诉讼手段打击售假行为,更多的是一种启示意义,以身作则来号召、引导社会各方来协同参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解决假货这一社会顽疾。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也表示,除了平台自身投入打击,政府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多方协同参与是根本之道。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淘宝打假第一案”在司法推进上取得了巨大突破,但要真正实现“让售假者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打假之难,依然难在制假售假违法成本太低。”1月10日,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称,总体来看,与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对制售假犯罪份子的刑罚力度过小,犯罪成本太低,是当下社会假货困境的最重要因素。

  同时,在涉互联网新型案件中,由于裁判尺度不统一等原因,时常会出现同类型案件出现不同的审判结果。据了解,目前已一审宣判的“淘宝打假第一案”和淘宝起诉假冒五粮液卖家案结局都是淘宝赢了官司,但由于商誉损失影响难以举证计算,导致索赔金额和法院认定的判赔金额有着不小的差距。

  “比起赔偿金额,我们更在意诉讼结果向社会及售假者传递出的信号,呼吁各方正视假货这个问题。”阿里巴巴集团高级法律专家张译文称。据悉,2018年,阿里将继续不计成本起诉售假卖家,除了批量起诉售假卖家外,阿里还将联合权利人、正品卖家、消费者对进行合围打击,呼吁各方力量进行社会共治,以司法实践促进互联网治理。(新民晚报驻京记者 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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