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民头条 > 新民社会 > 正文

国家食药监总局通告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沈佳灵     2018-01-09 18:15 | |

  中新网1月9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品、糕点、豆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36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55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

  此次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17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蜂产品4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糕点3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豆制品3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8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天猫万亩园旗舰店(经营者为山东亿人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山东亿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锅巴(麻辣味),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7.28mg/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45.6%。初检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天猫亿人红旗舰店(经营者为山东亿人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山东亿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锅巴(麻辣味),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6.11mg/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22.2%。初检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天猫谭氏食品旗舰(经营者为广州市谭山蜂业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广州市谭山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荔枝蜜,氯霉素检出值为0.54 μg/kg。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初检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天猫惠家旗舰店(经营者为泉州惠家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福建惠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惠家蒸蛋糕(香浓原味),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700000CFU/g、1900000CFU/g、1300000CFU/g、1600000CFU/g、2600000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浙江)有限公司杭州金沙大道店销售的标称北京禾格佳尚进出口有限公司代理、Quely,S.A。生产的桂力橄榄油面包条(原产国:西班牙),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53g/100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1.12倍。初检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北京华冠商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北京二商希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白玉内酯豆腐,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3000CFU/g、13000CFU/g、13000CFU/g、13000CFU/g、13000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肠菌群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大同路二段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成都佳家欢农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成都福久康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的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0.64μg/kg。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鲜菜区335档)销售的来自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常青园果菜的菠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62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1 mg/kg)高出5.2倍。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产业开发区陕西朱雀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经营者:孙景民)销售的小青菜(普通白菜),啶虫脒检出值为1.44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 mg/kg)高出44.0%;氟虫腈检出值为0.045 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02 mg/kg)高出1.25倍。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北京市丰台区京开路新发地桥西侧新发地市场北京文刚聚倍合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河北省唐县保定瑞丽肉食品有限公司的羊腿肉,氯霉素检出值为1.86 μg/kg。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东郭市场(经营者:王有财)销售的小油菜,氟虫腈检出值为0.046 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02 mg/kg)高出1.3倍。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通告强调,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北京、福建、山东、广东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北京、浙江、福建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北京、山东、广东、四川、陕西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原标题:国家食药监总局通告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