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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新民网】试点开展文化创意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对经认定的文化创意企业,按照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近日,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将对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企业落实各项税收扶持政策。
落实中央关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和文化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落实企业改制重组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对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出口退(免)税政策和跨境服务零税率或免税政策、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小微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试点开展文化创意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对经认定的文化创意企业,按照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150%加计扣除政策,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可按175%加计扣除。鼓励文化创意企业申报新办软件企业,按照规定享受“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落实自贸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对区内注册的文化创意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属于目录范围内的,享受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相关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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