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警方供图
【新民晚报·新民网】“这些烟花交给你们,我终于好睡一个踏实觉了!”12月21日上午,看着一箱箱烟花爆竹被搬上警车,杨浦区海州路某杂货店店主老徐长吁了一口气。
杂货店开了20多年,老徐经营起来得心应手。2015年9月,他陆续购入了几批烟花爆竹,存放在自家杂货店的阁楼内,准备在当年过年期间对外出售。可他没想到,两个月后,全市开启了最严禁燃禁放宣传。当年年底,新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其中规定,外环线以内禁止出售、燃放烟花爆竹。
违法出售当然不敢,可就此上交,老徐一时又舍不得。于是这批烟花爆竹就这样躺在阁楼里,平静地度过了2016年春节。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烟花爆竹如鲠在喉,成了老徐的一桩心事。转眼又到2016年年末,全市禁燃禁放的规定依旧在严格执行,小区里社区民警好几次上门进行宣传,因为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而被公安机关处理的新闻也时有耳闻。“这些烟花爆竹一直堆在阁楼里,安全也是个大问题。”想到这,老徐下了决心。
12月21日上午,老徐看到定海路派出所的社区民警正在小区里进行烟花爆竹禁燃宣传,便主动迎了上去,带着民警走进了自家杂货店的阁楼。经现场清点,近十平方的阁楼内共存放了鞭炮、小烟花等烟花爆竹56箱。目前,民警对徐某进行了法治教育,这批烟花已被依法收缴。
随着烟花爆竹管控和禁燃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年底前,又有多个社区的居民主动向社区民警上交家中存量烟花。12月27日,四平地区鞍山四村、新江湾城地区政悦路500弄的居民将家中存放的高升、鞭炮等烟花爆竹上交到小区居委会;12月28日,五角场镇派出所社区民警在政德东路140号小区中进行禁燃宣传时,小区居民主动向民警上交鞭炮2000响,礼花弹36发。截至目前,杨浦警方共收到企业、单位、居民主动上交的各类烟花爆竹111箱,全区营造了良好的禁燃禁放氛围。
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外环线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在此,杨浦警方呼吁辖区内企业、单位以及市民,主动将历年剩余烟花爆竹上交给地区派出所、消防部门或者社区居委,由相关部门进行集中销毁。(新民晚报首席记者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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