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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警首破“抢帽子”操纵证券市场案 “大师”荐股不可轻信

  网络图

图说:“大师”荐股不可轻信。新民晚报新媒体 叶聆制图

  【新民晚报·新民网】电视股评节目里,“嘉宾”们对股市走向、个股涨跌分析得头头是道;各种微信、QQ群里,“大师”们推荐起“牛股”也如铁口直断,信心十足。人们很少会去想,如果这些“专家”、“大师”能够准确预知走势,为何不闷声发大财,而是“仗义”地把赚钱的机会“广而告之”?

  上海警方今天上午披露的上海首起“抢帽子”操纵证券市场案,对于 “股迷们”无疑是一记警钟:有的“专家”荐股很可能是“庄家”挖坑,他们利用媒体权威为自己背书,利用“粉丝”信任“收割韭菜”,自己则获取暴利。

  2012年,某证券公司经纪人朱某深感自己辛辛苦苦拉客户买卖证券赚取佣金收入太低,且极其不稳定,碰巧此时,朱某全家都喜欢收看的一档财经频道股评节目,发布了招聘股评嘉宾广告,朱某立即投出了自己美化后的简历。通过节目组的面试后,朱某顺利坐上了股评节目嘉宾主持的座椅,从此开始了他股评大师“朱老师”的职业生涯。

  朱某不仅定期上节目侃侃而谈分析股市大盘以及个股,还经常出席一些讲座或者节目的线下见面会。到2013年,朱某已经在股民圈中颇有人气。

  朱某从大量粉丝身上看到了赚钱的“机会”。他每次参加节目那一天,股票开市时,朱某都会从看好的股票中挑选一只,随后构思一下关于这只股票的一些推荐或者评语,比如板块前景、利好消息等,然后利用多个证券账户大量买入这只股票。一切完成后,朱某关上电脑,拿出衬衫西装,打扮妥当后匆匆出门,赶到电视台,参加晚上股评节目的直播。

  电视节目中,朱某按照事先计划,将自己大量买入的股票向广大观众大加评论和推荐,收看该节目的观众,特别是广大老年观众,听了节目嘉宾对大盘以及个股点评,便跟风买入推荐股票。他们根本想不到,眼中的这位“专家”在推荐个股后的次日,等到大量观众买入拉高股价,就会立即抛掉他口中所谓的“优质股”。当广大观众还在傻傻等待这些股票真如嘉宾口中所讲的一样“强势上涨”,“专家”已经“盆满钵满”。

  事情总有败露的一天。“朱大师”的粉丝中,有人开始发现跟随大师脚步却步步“踏空”,于是向相关部门举报。上海公安经侦部门接报后经过侦查发现,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犯罪嫌疑人朱某在担任某证券公司经纪人期间,实际控制多个证券账户,采取对多只股票先行建仓买入后,于当日或次日在某股评节目中对这些股票公开评价、预测或提出投资建议,造成节目中评价或者推荐的多只股票在播出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成交量放大明显。朱某再于节目播出后1至2个交易日内将股票全部卖出。涉及交易金额约4000万元人民币。目前,朱某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上海公安经侦部门指出,我国法律将“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媒体或者自媒体上对上市公司或者其股票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预测,以便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定义为 “抢帽子”交易,属于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的手法之一。

  警方提醒:

  1、证券业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操守,践行行业规范,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行政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会严厉打击证券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2、广大股民不要轻信所谓的“大师”、“专家”对个股的推荐,莫让“专家”变“庄家”,对于股市的投资还应回归到对市场价值的理性判断。

  3、媒体在邀请嘉宾时,要加强身份审核,并对节目中所阐述的观点严格把关,杜绝不法分子将媒体当做作案平台牟取私利。(新民晚报首席记者 潘高峰 实习生 吴紫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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